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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股份: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视焦点讯

时间:2023-01-10 13:37:46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9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

式进行。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8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8 人。与会董事推举聂腾云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长、联席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聂腾云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陈立英女士担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聂腾云先生、符勤先生、张大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并由聂腾云先生任主任委员;

  (2)张晓荣先生、陈立英女士、张大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并由张晓荣先生任主任委员;

   (3)胡铭心先生、周柏根先生、张大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委员,并由胡铭心先生任主任委员;

   (4)张大瑞先生、陈立英女士、胡铭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并由张大瑞先生任主任委员。

   各专业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

司董事,将自动失去专业委员的资格。

   同意聘任聂腾云先生为公司总裁(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聂 腾 云 先 生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2022 年 12 月 24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案》。

   同意聘任陈立英女士、周柏根先生、符勤先生、谢万涛先生、杨周龙先生为

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立英女士、周柏根先生、符勤先生简历详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24 日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116)。杨周龙先生、谢万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案》。

   同意聘任谢万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

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谢万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议案》。

   同意聘任杨红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杨红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杨红波先生的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39296789

   传真号码:021-39296863

   邮箱:ir@yundaex.com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 6679 号

   杨红波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

相关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的议案》。

   同意聘任何强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何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何强先生的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39296789

   传真号码:021-39296863

   邮箱:ir@yundaex.com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 6679 号

   何强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相

关要求。

的议案》。

   同意聘任余汉清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余汉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计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高级管理人员按其所任公司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师(CICPA)。谢万涛先生于2006年12月至2008年8月担任华通行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2008年9月至2016年2月担任德威集团(中国含香港及东南亚)首席财

务官;2016年2月加入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目前担任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谢万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4,711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谢万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未

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

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谢万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目前,杨周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1,288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杨周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未

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

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杨周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位。2008年7月至2017年3月,曾任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专员、信息披

露主管、董事会办公室部长助理;2017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总监,2017

年11月至2023年1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杨红波先生已于2017年10月参加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秘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杨红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85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杨红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未

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

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杨红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月加入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目前担任公司高级经理。何强先生已于2019年4

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秘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何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85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何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何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审计师(CIA)、国际注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师(CCSA)、会计师。于2010年7

月至2012年7月担任福建九牧集团审计总监;2012年7月加入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

司,目前担任公司审计监察中心总经理。

  截至目前,余汉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4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余汉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未

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

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余汉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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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韵达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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