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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集中用餐单位怎么保障食品安全?您关心的答案都在这里→

时间:2023-09-08 22:59:35    来源:百度新闻

辽宁五部门联合治理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

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召开全省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

会议强调,各地市场监管和相关主管部门要督促集中用餐单位及其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资料图)

各类集中用餐单位要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未取得许可的,不得提供餐饮服务。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集中用餐单位,要严格依法实施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

辽宁四部门联合部署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辽宁省全面部署秋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随着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学,为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下发通知,全面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秋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检查学校食堂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承包经营企业或受托企业是否取得相应经营资质,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是否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深度嵌入企业日常管理,是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各项制度,是否规范全过程操作。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建立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限期及时整改,公安机关要依法及时受理并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宣传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提升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健康素养。要不断完善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齐抓共管机制,强化联动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严防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沈阳“你点我检”为校园食品安全“会诊”

9月6日,由辽宁省沈阳市市场监管局主办,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管局承办的食品安全“你点我检、随机查餐厅、服务惠民生”开学季校园食堂大会诊活动在沈阳市第五中学举行,通过对校园食品“全要素”点检、监管人员“全链条”检查、社会各界代表“全方位”监督的组合形式,为校园食堂全面系统把脉会诊,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据悉,今年年初以来,沈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你点我检”进校园119所,开展快检近1000批次,均现场公布检验结果。邀请部分师生和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代表“零距离”参与体验,了解监督检测、监管执法全过程。

沈阳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副处长刘玉晖告诉记者,组织秋季开学季校园食品安全大“会诊”活动,做到“点”出关注,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提高了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靶向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检验检测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对师生关心的食品安全、膳食营养等内容进行宣讲和答疑解惑,实现“检”出放心,为广大师生在校饮食安全保驾护航。

大连在我省率先出台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人员工作规范

记者9月7日获悉,《大连市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人员工作规范》近日出台,这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实施后我省首个市级现场核查工作规范。

《大连市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人员工作规范》规定了五项基本原则、七项考核标准、八项审查流程。同时突出两项服务举措:一是压缩核查时限,将现场核查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二是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现场指导整改到位,做到不留问题隐患。

为保证监管人员及时掌握现场核查业务,大连市组织现场实务培训,就食品生产监管法律法规、通用卫生规范、审查通则、细则、检验基础知识等进行细化讲解,注重专业知识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结合规范的实施,进一步严格管控食品生产审批关口,不断加强对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抽查考核,确保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全力保障地产食品质量安全。

鞍山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9月7日,记者从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强化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织牢校园食品安全网,全面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近日鞍山市全面开展了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鞍山市此次专项检查以学校(幼儿园)食堂和学生集中用餐单位为重点对象,以证照公示、食材安全可追溯、食品安全规范化操作落实情况为重点内容。专项检查分为三个阶段,即学校食堂自查、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市场监管局督查验收阶段。

鞍山市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有效督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从管理制度健全情况、管理工作执行情况、场所物品清洁情况、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食品原料追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情况、人员规范操作情况等环节入手,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同时,着重压实主体责任、压紧主管部门责任和压细监管部门责任。

本溪开展安全排查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日前,本溪市开展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防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营造安全放心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

行动中,本溪市市场监管局还对5所高校、1所中学、1所小学、1所民办学校负责食堂管理的校方领导及学校食堂负责人,进行学校餐饮食品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原材料采购验收环节的全过程严格管理、严格操作规范、规范添加剂使用等。同时,针对校园食堂职责、校园和供餐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校园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常态化机制建设等几个方面也进行了说明。

本溪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本溪市将明晰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应急处置能力,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隐患,营造安全放心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

锦州市场局、教育局联合发布秋季学校食品安全提示

为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日前,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锦州市市教育局联合发布2023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示。规范加工制作行为。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烧熟煮透食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彻底清洗消毒餐具用具、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等。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此外,规范食品留样。

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加强对校园食堂和校内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健全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明确各环节、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要求,及时研究解决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问题。  

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各学校(含托幼机构)、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把节约理念贯穿食材采购、加工、配餐、用餐等各个方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各项规定。学校要引导学生养成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的良好习惯,培养勤俭节约良好美德,自觉抵制铺张浪费,坚持按需取餐,切实防止“舌尖上的浪费”。

特别提醒广大网友:注意食品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4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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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新闻网综合 央广网 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质量新闻网 市说新语 辽宁市场监管 食安辽宁 辽宁日报 锦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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